话说,不知道大家在看影视作品的时候,有没有产生过“我想当演员”的想法呢?在美国有一个60多岁的老大爷,查克·兰姆(Chuck Lamb)就是这样,他在40多岁的时候突然想登上荧幕,结果还真就演了十几年的戏,不过这个老大爷的戏路比较窄,十几年来只演过一个角色——尸体……


(兰姆本人)

说起老大爷的从业经历也是挺神奇的。

兰姆大爷原本是一名生活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程序员,他跟妻子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观看美国刑侦电视剧《Law & Order(法律与秩序)》。




这个剧就是展现(宣传)美国警察是如何侦破案件的,一般每集的上半集拍现场取证,下半集讲如何起诉嫌疑人。

结果兰姆大爷太喜欢这部剧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有天晚上,他就梦见自己变成了剧中的一具尸体,而剧里的角色高级侦探正在对着他(的尸体)侃侃而谈。

惊醒后的兰姆突然意识到,现在有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能把自己送上荧幕,那就是演尸体!

仔细再一琢磨,兰姆大爷突然意识到自己简直是天生为了演尸体而生,“你看我脸色这么苍白,看这眼袋,再看看这秃头……我平时看着就跟死人似的!这就是上帝送给我的天赋啊!”




大爷琢磨上天都这么眷顾他了,再不去演死人就不合适了。于是他跟老婆商量了一下,没想到老婆也挺支持,于是兰姆大爷就开始了自己的演艺生涯。

老大爷很聪明,他没有挨个剧组跑去问,“你们这缺死人吗?你看我合适吗?”而是利用自己当程序员的工作经验,建了一个网站,叫做“Dead Body Guy”,翻译过来就是“尸体老兄”,简称“尸兄”。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请帮我实现梦想,让我去演个死人吧”




在这个网站里,大爷留下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后来还有了逐年增加的参演作品)




放上了老婆帮忙拍摄的自己的“死亡照片”,甚至还演上了情景剧:

选几张给大家展示一下:

《晨练死于车祸》





《过马路死于车祸》





有的甚至还编起了段子,

“就是死,我也得把这破玩意修好!”




“老婆!把螺丝刀扔过来……”




“来啦……”




“这根棍儿是干嘛的?”




“知道了……”





当然了,这些只是兰姆大爷为了展现一下自己的喜剧天赋(老爷子也喜欢喜剧)而已,真的演起尸体来,大爷的演技还真的没的说:




大爷表示,要演好尸体,除了憋气之外,还不能光闭着眼睛,一定要半睁不睁才最像。


(示范)

而在这个网站上,兰姆还留下了一定要选择自己演尸体的十大理由:

1、我后背不长毛,没人想看那玩意!即使是死人身上!2、我身上没有雀斑、疣之类的玩意。3、体型标准,183cm,200斤。4、戏路宽,可以演牛仔、黑帮、商人等不同类型的死人。5、朋友多,自带票房进组。6、剧组可以用“帮人实现了梦想”的噱头宣传造势。7、小角色,不会因为工资发生争执。8、我没有纹身,体貌特征不明显,不会被人认出来。9、秃顶,可塑性强,适合各种假发。10、皮肤白皙,大家都不想要“晒成古铜色”的尸体吧?




别说,还真是有理有据……

几周之后,虽然没有影视作品找上门,但有一个记者报道了他。结果他这个“尸兄”的故事一下就火了起来!

不但有各种媒体争相报道,




兰姆大爷甚至还收到了各种国外综艺的邀请(比如日本)。




而在他火起来之后,也终于有不少的影视作品(包括《行尸走肉》)愿意找他来参与演出了,当然,演的还是尸体。




兰姆大爷终于如愿以偿地登上了大荧幕,他也终于明白了拍摄影视作品的艰辛。

比如在2010年,他收到黑帮喜剧电影《Stiffs》(僵硬)的邀约,在电影里扮演一个因为心脏病去世的尸体。




在电影里,他只有一个“被装进尸体袋里带走”的7秒钟镜头。而仅仅这么一个镜头,就拍了8遍,至少用了8个小时……




当然了,演戏虽然辛苦,也没有磨灭老爷子演尸体的热情,兰姆老爷子以50岁左右的高龄,前前后后拍了12年戏,也演了12年的尸体。

直到他60岁的时候,他因为拍摄而受了背伤,他也明白,自己的身体实在不适合长时间的拍摄,最终他也选择了息影。

甚至还决定出售自己的“尸兄网”,希望能把它卖给下一个跟他有着同样志向的人。(但好像没卖出去)


(出售声明)

最终,老爷子也没有彻底放弃扮演尸体,他说如果有有趣的故事,他一定还会继续参加。

直到他真正成为一具尸体为止……




行吧,这老爷子才是真的在“用生命演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