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签署者质疑欧盟能否在与中国打交道时,将经济与政治完全分开
《明镜周刊》周一(1月25日)报道,该刊提前获得了一封百余名专家致欧盟机构公开信。信中写道:“尽管存在种族清洗、强制劳工等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欧盟机构领导层仍决定签署一项协定,而该协定并未要求中国政府承担有意义的责任,以确保反人类罪行和奴工被终结。”
《明镜周刊》引述信中内容称,欧中投资协定是“建立在对中共性质的幼稚理解上”,此外“加剧了欧盟对中国现已存在的战略依赖性,并且有悖于欧盟的基本价值”。
信中称,欧盟现今的依赖性已经“令人警觉”;中国国有企业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大举收购欧洲重要的基础设施。
信中称,北京近些年来多次违背承诺,在此情况下,“认为中国会信守在投资与贸易上的承诺,是一种幻觉”。信中所列举的例子是对香港民主运动的镇压、维吾尔人的强制劳工营,以及北京新近对澳大利亚的制裁,以及与台湾的对峙。
《明镜周刊》报道称,公开新的签署者包括伦敦经济学院、普林斯顿大学的学者,以及在德国生活的世界维吾尔人大会主席多力坤·艾沙(Dolkun Isa)、意大利前外长迪圣阿加塔(Giulio Terzi di Sant’Agata),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的中国性别权利与人权问题专家埃文斯(Harriet Evans)教授等。
欧盟公布欧中协定部分文本 德媒怎么看?
欧委会上周五公布了12月达成一致的欧中投资协定的重要文本部分。德国媒体注意到,在一则条款中,北京承诺“持续致力于”签署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但批评者认为远远不够。欧委会则强调在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上取得进展。
《南德意志报》题为“裡程碑的动摇”(Rütteln am Meilenstein)的文章写道:“约30页文本,——有人欢喜有人愤怒,就看角度如何了:周五,欧委会公布了希望与中国达成的投资协定的重要部分。”
强制劳工问题
文章写道:“相关协定还须得到欧盟27国政府以及欧洲议员的通过。这并非板上钉钉,从欧委会与南美经济共同市场(Mercosur)之间的贸易协定之争,就可见一斑。”
“欧洲议会和部分成员国政府目前不予批准,因为巴西政府对亚马逊地区焚烧雨林的应对措施太少。对中国的情况而言,争议点将是劳工等社会标准。批评人士指责中国将维吾尔少数族群作为强制劳工。欧委会因此专门强调,此次协定是第一部北京承诺遵守’雄心勃勃的’社会与环境标准的协定。其中包括,北京政府承诺’持续致力于’签署国际劳工组织(ILO)的规则。这在新公布在网上的文本中可以阅读,是在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段:投资与劳工。”
“但绿党欧洲议员比提科夫(Reinhard Bütikofer)认为这还不够:欧委会’在强制劳工的问题上想要满足于表面的口头承诺,而不是至少有一个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时间表,就像与越南的自贸协定那样’,这位欧洲议会中国事务代表团主席在宣布达成原则性一致后批评说。”
《法兰克福汇报》题为“欧中协定内容如何?(Was steckt im EU-China-Deal)”的文章写道:“对这份协定,无论是工业界还是非政府组织、工会、绿党和社民党,都反应一般。后者是因为期待中国政府特别在新疆强制劳工问题上作出更大行动。德国工业联合会(BDI)和德国工商会(DIHK)在宣布达成一致时的第一反应也颇为平淡。德国工业联合会的一份分析中称,未能看到市场准入方面决定性的进展。有关取消合资企业的规定,比如在汽车行业,北京早在2018年就宣布消息了。”
文章写道:“但在欧委会看来,这两个阵营的批评都没有道理。周五,欧委会公布了12月达成一致的文本,并强调谈判所取得的成功。”
欧委会: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欧盟一名高级官员强调,要做出正确的评估,应当关注这份文件的性质。这不是一份全面的自贸协定,而是一份对投资者的市场准入以及公平竞争条件作出规定的文件。…他说,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协定中也包含了一个以可持续性为主题的章节,包括环境和气候保护以及劳工权益。”
“在市场准入方面,欧委会认为,谈判的成功在于一些领域将获得更大的开放,如混合与电动汽车制造、电信、云端服务、金融及医疗服务业——条件是投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比如,医院的运营商未来在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将可独立开设医院,无需合资伙伴。”
文章写道:“欧委会代表称,最大的进展是制定公平竞争条件的规定,——即便绝非覆盖问题的方方面面,而’仅仅是’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其中包括,中国至少会在企业获得哪些补贴的问题上实现更多透明度。…此外,外国投资者不再被强迫交出技术,以换取在中国经营。”
质疑仍存
德国西北地区的《威悉河信使报》(Weser Kurier)题为“对中国的质疑仍存”(Skepsis gegenüber China bleibt)的评论写道:“中国有所让步。对与北京投资协定的批评者中,几乎没有人怀疑这一点。但同样也只有很少人毫无质疑地信任中国会在取消强制劳工、公平对待企业等方面采取一如欧盟伙伴期待那样的行动。”
“如今公布的文本尚须填充内容。但问题是,能否信任一个尽管承诺自由化但却在香港显露出独裁面孔的国家政权?…欧洲议会不会在协定未作改进的情况下予以批准,——这样做是好的。因为中国不单应在欧盟投资,也必须接受欧盟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