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男尸困扰太平间承包者7年难处理:实名举报没结果,告公安局败诉


“我现在天天靠吃安眠药睡觉,7年多来我个人垫付冷藏保管费都快50万了,我没有工作已经没有钱了,我现在是借钱度日。”

新年的脚步临近,1月22日,天津53岁孙金申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却苦不堪言地表示年关难过,2013年他经营殡葬服务承包的医院太平间,被迫接收的一具男尸成为困扰他7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甩也甩不开。



53岁孙先生说现在每天都生活在焦虑和痛苦之中,靠吃安眠药才能入睡

>>>签遗体冷藏存放协议

“派出所所长签字

警方把尸体搁到我这”


孙先生介绍,7年前他是天津市南开区某殡葬服务中心负责人,具备经营牌照,承包了南开长江医院太平间,一切的一切都和2013年11月27日接收的一具尸体有关。

“他是一具男尸,当时万兴派出所民警把尸体送到殡仪馆,签订了委托协议,警方前期给我说是刑事案件,尸体不能随便处理,但后期又说不是刑事案件,协议上面是南开分局万兴派出所魏所长签的字,家属是不同意尸体存放的,人家没签字就走了,如果不是第三方派出所签字,我们是不会接收存放尸体的,我们是为了赚钱,没人交钱,我是不会收这个尸体,是他们警方强行搁到我这的。”

华商报记者看到,这份盖有医院太平间专用章的遗体冷藏存放协议约定,正常死亡遗体预交冷存费1500元,存放七天;刑事案件、交通、医疗事故、工伤等非正常死亡的遗体预交冷存费10000元,存放60天;无名遗体预交冷存费3000元,存放15天。协议还特别约定,存放期满后5日或续存期满5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存手续的,甲方视同乙方委托甲方将遗体火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对所欠费用依法追缴的权利,骨灰保留半年逾期无人认领,按无主办理。

这份2013年11月27日19时35分签署的协议开头部分“托办单位或亡人家属”一栏显示有季某的签字,落款乙方处(遗体身无财物家属签字)显示是“万兴派出所魏树良 无”签字。



孙先生称存放的尸体是民警出警时移送过来的,所签协议上有万兴派出所魏所长的签字

“实际上协议不是家属签的字,季某是51岁死者张某的妻子,家属不同意存放尸体,人家没签字就走了,是魏所长签的字。”孙先生表示,存放的这具尸体是民警出警时移送过来的,魏所长当时是南开分局万兴派出所所长,曾嘱咐他没有见到刑侦部门的尸体处理通知单不能拉走。

>>>2万存放费累计50万

清理整顿殡葬业被迫停业

被要求清走尸体


随后的几年间,孙先生一直请求魏所长拉走尸体,结清存放费用,但对方一直未付清,还对他采取回避态度。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找警方,不是刑事案件,这具尸体该怎么处理?前期家属说要把尸体拉走,但警方不让拉,说这是刑事案件,后期警方就不管了,家属也没有经济能力,承担尸体冷藏的费用,起初有2万多元存放费用,但到现在差不多快50万。”

孙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本来是想跟派出所协商开具死亡证明,把尸体火化处理,但2019年8月清理整顿殡葬业,我就被迫停业不干了,当时南开区的私营殡仪馆都取缔了,要求强制执行,清走这具尸体,如果不把尸体拉走就要罚款20万,还要拘留我。”

>>>没死亡证明怎敢火化

被甩锅 法治社会没正式手续就不给火化


孙先生要处理这具尸体并不容易。“我没有派出所开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遗体火化处置单,我个人是火化不了的,我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孙先生说:“这具尸体一直存放着,很不安全,很不稳定,但警方什么证明也不给我,也不给我解释,没有个说法,警方给我说,你烧了去吧,我说我没有手续,拿嘛烧啊?警方不给我出死亡证明我怎么火化?我寻思我要是再火化了,这个锅就铁定得我背了,中国是法治社会,火化一个人,没有正式手续,人家不给火化。”


>>>实名举报一直没结果

找过民政局和公安局

“来回推了好几趟”


这几年,从万兴派出所到南开分局,直至天津市公安局都反映过,孙先生认为这不是自己造成的问题。

“我向南开分局信访反映,局长接待日也多次去反映过,我所有手续都有证据的,我实名举报一直也没有结果。”

孙先生提供了相关信访反映记录,“我打过区长热线,也找过南开区民政局,民政局告诉我解铃还需系铃人,让我还是找警方处理,我找警方,警方说上了两次会也没有结果,我再找民政局,民政局还是推给公安局,来回推了好几趟。”

华商报记者看到,2020年2月和3月,孙先生通过“津云问政”平台向南开区委书记反映,都没有处理结果反馈。

>>>停业后没工作没收入

尸体一度存放私家车

现在租房自费保管


孙先生承认曾将尸体存放在私家车里,“我当时暂时找不到存放地点,确实放过车里,后来我租到房子以后就把尸体移存到出租房内。”

“关停后我就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还得租平房来存放尸体,我买了一个冰冠,花了6000多块钱,从2019年9月一直到今天,我一直自费保管这个尸体,他们一分钱保管费没付过。”

>>>困扰7年甩也甩不开

每天活在焦虑痛苦之中

靠吃安眠药入睡

孙先生一言难尽地表示,这成为一个困扰他7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甩也甩不开,这对53岁已经失业的他来说,对他的生活影响太大了,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每天生活在焦虑和痛苦之中,辗转反侧,我现在天天靠吃安眠药睡觉……”

孙先生说:“如果是骨灰盒的话,我还能搁在不碍事的地方,它不大,我还能凑合一下,但他是一具尸体,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物件,我能给他搁哪去呢?我是确实没地方搁了,只能租房存放,但现在疫情严重,实在无处存放。”

孙先生承认租房没有向房东讲明,“我都不敢告诉房东,租房放尸体,我是偷着这么做的,要是告诉房东,人家不一定同意让我搁,租谁的房,人家也不愿让搁这玩意,很晦气啊。”

>>>叫苦不迭真的耗不起

存放费用一天最少得120元

已无力承担


孙先生叫苦不迭地表示,他真的拖不起耗不起,因为这具尸体每存放一天,就是一天的费用,他已无力承担费用,“存放费用还在以每天120元累加。”

孙先生给华商报记者粗算了一笔账:“正常情况下租间房一个月3000块钱,加上电费、人工费、保管费、消毒费,一个月下来要有1000多块钱,就按保守的算下来,租房3000块钱,电费我算600元,不算别的费用,一天最少得120块钱。”

孙先生解释,搁尸体很贵,所谓人工费,是定期需要维护设备和消毒,“包裹尸体外面有一层黄色的包装袋,需要两到三个月更换一次,现在疫情封锁如果不去维护也会有影响。”

孙先生表示,因为时间太长,已经和死者家属联系不上,“只能是看警方能不能联系上死者的家属,协议上不是家属签的字,我要是跟人家打官司都赢不了。”

“我的难处全都给警方说过了,首先是冷藏存尸费用没人给我解决,这么多年我个人垫付已经快50万了,我也没有钱了,我现在是借钱度日;其次是要火化处理的话,警方得给我出具火化的手续,但现在是没人管这个事。”

>>>不能无休止守护僵尸

将公安局起诉到法院

要求进行问责处理


孙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魏所长现在在南开分局另一派出所担任所长,南开区法院曾经协调处理拉走尸体但未果,最终无奈之下他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和魏树良起诉到法院,但南开区法院在2020年9月判他败诉。2021年1月10日,孙先生上诉,要求撤销初审判决。



孙先生的民事上诉状,1月10日,他已经上诉到天津市一中院

“一审开庭的时候,我要求法官传死者的妻子季某出庭,她可以给我作证,当时是万兴派出所魏所长不叫拉走,但法官并没有采纳我的建议。”孙先生说,他不能无休止地守护这具僵尸,实在是迫于无奈才打进华商报热线向媒体求助,请求解决存尸的去处问题和他垫付的费用,并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理。

>>>签协议派出所长回应

“警方有规定,

不能随便接受媒体采访”


1月24日,华商报记者联系魏所长,他未否认在协议上签字,只是表示自己已经不在南开分局万兴派出所任职,对于尸体的处理问题,他表示:“我们警方有规定,不能随便接受媒体的采访。”魏所长反复询问记者的身份,随即挂断记者的电话,记者反复拨打,再无人接听。

华商报记者联系南开区民政局殡葬管理科,负责人表示对前期的情况并不了解,但孙先生目前已经走了法律途径,民政部门还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因为孙先生提起诉讼并且已经上诉到天津市一中院,被上诉人南开分局曾抗辩认为在遗体冷藏协议乙方处签字,民警只是以见证人身份对死者没有贵重物品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