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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中的男子李某居住在云南昭通市镇雄县一镇上,与受害人一家是亲戚关系,且居住的距离比较近,所以两家人经常来往。2020年8月17日,受害人父亲王某邀请李某来家里吃饭,当晚,李某来到王某家,吃完饭后李某以买糖果为由,诱骗王某5岁的女儿跟他出去,王某女儿正是处于喜欢吃糖的年纪,立刻开心地答应了李某。李某便将此事告知了王某,王某想着自己跟李某是亲戚关系,双方知根知底,又经常联系,再加上了女儿也答应了,便放心地把女儿交给了李某。
李某带着王某女儿出门后,先是找到一家商店给王某女儿买了糖果,得到糖果的王某女儿陷入了喜悦的情绪中,浑然不知她已一步一步落入李某的圈套中。李某没有把王某女儿送回家,反而是将王某女儿带到了当地一客运站的男厕里,随后脱下了王某女儿的裤子,在那里奸淫了年仅5岁的王某女儿,事后将王某女儿送回了家。王某发现女儿自从回家后就开始情绪低落,走路的姿势也很不对劲,一番询问之下,王某才得知李某的兽行,他立即向当地警局报了警。通过警方的一系列调查,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面对警方的审讯,李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向警方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
1月15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受害人3310元。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受害人父亲表示不服,他声称会继续上诉,希望得到更公平的判决。此案一经曝光,立刻引发了网友的愤怒,许多网友表示,对幼女实施这样的暴行,对幼女的心理和身体伤害都极大,应该严惩施暴者;还有网友表示,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礼义廉耻,应该对施暴者重判,还受害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