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号,在皇后区居住的马来西亚华人丁女士向媒体曝光,为了将她赶走,自己的华人房东居然报警称她有精神问题,让她被11名警察拷走并进了精神病院。

但是,另一方面,房东则表示,自己从没有想赶走丁女士,但是丁女士数次和室友发生冲突,而且警方已经介入。



据悉,事情在1月3日凌晨4时左右发生,由于房东报警称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随后就来了4辆警车,11名警察下车来到她的住处抓她,警察什么话都不讲,就将她的双手铐在了背后,连鞋子都来不及换,就被几名警察抬上了警车而且直接送到艾姆赫斯特医院的精神病房。

丁女士称,自己在精神病房住了四天,那里很多人住在一个大厅内,一半男士病床,一半女士病床,她在马来西亚的妹妹得知这件事件之后求助法拉盛马来西亚旅美联谊会,目前联谊会已经将她从医院接了出来。



谈到和房东的租房矛盾,她称自己已经来美三十来年,现在已经七十岁了,一直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目前租住在艾姆赫斯特60路85-31号的一栋独立屋中的一个房间。

每月的租金是620元,已经住了2年,房东想把我从这里赶走好提高租金,自己住在一楼,二楼的房东经常用棍子敲打她的门和天花板,发动“疲劳轰炸”,让她连续一个星期的时间每个晚上都彻夜难眠,痛苦万分,采访过程中,她还展示手上戴手铐造成的瘀青伤痕。



而丁女士的房东则表示,3号凌晨丁女士一直都没有休息,吵到室友,室友拨打311投诉噪音,警察来后丁女士拒不配合,不向警察出示证件,还说怕亮,要关灯,警察说不能关灯,我们不清楚你房间内有没有枪支,之后警察就讲丁女士带离了现场。

房东接受采访的时候讲了不同的情况,说丁美莲和室友长期不和,新冠疫情爆发之后,丁好像害怕细菌,不愿意与别人共用一个厨房,一直是深夜独自占用厨房煮饭,而且将音乐开得十分大声,两个室友对这种情况多次抱怨。

房东表示,没有想过要赶走丁女士,去年疫情严重的时候,我们还有几次帮她买菜,有一次她下巴受伤,还陪同她一起去医院。

丁女士11月嘴上告知房东12月底要搬家,但是她却一直没搬,也没支付1月的640元房租以及去年12月的25元电费,要求以之前付的620元押金代付。



对于这起民事纠纷,马来西亚旅美联谊会法律顾问艾德华・古奇表示,纽约州将禁止房东驱逐房客令延长到今年的5月1号,现在驱逐租客是违法行为。

不仅如此,丁还可以反告有人向警察虚假举报、虚假陈述等等,导致警方错误地对她采取强制措施,对此她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我没有枪,你说我有枪,导致我被逮捕,在这案中是被送到精神病院,这是虚假报警,导致错误的抓捕”。

而且,房客有不被骚扰的权利,有不被房东报复的权利,而且对于已经居住超过了2年的房客,在房东不再出租的时候,应该提前90天进行通知,“现在房客有很多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反告房东骚扰或者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