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口形势日趋严峻,国人生育意愿持续走弱,就连民政部部长都撰文提醒:
“目前,受多方影响,我国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偏低,总和生育率已跌破警戒线,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
在此背景下,最近“放开三胎”的建议被频频提及,也掀起了网络上一波又一波的讨论热潮。然而,放开三胎真能“催生”吗?恐怕不见得——需知,这届年轻人不爱生娃,绝不仅仅是生育层面的原因。
当今社会,生娃与否早已成为广大年轻人的一种理性选择,既不是靠着一腔热情,也不是像过去“多双筷子多只碗”那么简单。
总结起来,年轻人不爱生娃的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巨大的经济压力。
很多人都听过这样的话:“孩子就是行走的碎钞机。”道理其实很简单,从产检到生产、再从出生到上学,孩子成长的任何阶段,父母都要承担大量的花销。
有人算过一笔账,从孕期到孩子高中毕业,总共至少要花掉大约70万元(见下表),其中超过一半的金额都用在了教育支出上,但这也只能算是中规中矩的水平——要知道,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花销200万元以上已是司空见惯,就连长春也要花掉121.5万元(见下图)。难怪会有人说,“养大一个娃,就要消灭一个百万富翁”。
更何况,一二线城市居民还面临着高昂的房贷和房租,而医疗养老的各项支出同样没有计算在内,再想想自己每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很多年轻人都会对生娃这件事望而却步。
事实上,不仅我国,其他国家同样如此。以人口形势更为严峻的韩国为例,有媒体机构在对韩国各类人群生育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时发现,2017年,收入排在前40%的富人与收入最低的20%人群相比,前者生育率是后者的2.225倍;而在2008年和2013年,该数据分别为1.693倍和2.056倍。
数据反映出这样的事实:在过去的许多年里,韩国富人与穷人的生育率落差不断扩大,而那些高收入人群非但没有放弃生育的基本权利,其生育意愿依然极为强烈。这也足以说明,经济压力对普通老百姓生育意愿的“压制”程度是多么严重。
第二,“多子多福”的传统理念已渐行渐远。
不少父母认为,在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必须要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想尽办法加大各种投入,以期让孩子未来能够从竞争中获得优势并脱颖而出;可若是多生一个,孩子身上的各种成本难免会成倍增长,如此反倒成了“多子多负”。于是,“少养精养”成为许多中国父母的首选,他们很难愿意再去生个老二或者老三。
第三,现代女性独立意识觉醒。
如今,我国职业女性与知识女性占比正在扩大,她们崇尚在经济上能自立、生活上能自主、社会上具有一定地位和尊严,喜欢自我设计和规划以寻求自己理想的人生,而不是一辈子做经济上依附于丈夫、生活上以生育孩子和照料家务为主业的传统家庭主妇。此时,生孩子反倒成为了一种障碍和负担,越来越多的现代女性选择少生甚至不生孩子,否则一旦休产假或者被迫投入大量精力在照顾孩子上,便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升职加薪与职业发展。
说到底,生育问题绝不仅仅是生育问题,仅靠放开三胎来“催生”,是远远不够的。
对症下药,方能治本达标。
倘若放眼全球,生育意愿走低几乎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困境,除了我国和上文提到的韩国外,从欧洲的德国、法国、俄罗斯、芬兰、瑞典、丹麦,到亚洲的日本、新加坡,再到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无一例外都深陷“少子老龄化”的泥泞之中,由此也带来了劳动力短缺、养老体系运行压力渐增、经济活力不足等一系列棘手问题。
不过,这也倒逼他们在提高生育率方面一再探索,也形成了很多较为成熟的经验,涉及到减税、社会福利、就业支持、社区互助等多个领域。我们不妨做一番梳理,看看国外是怎样鼓励国人生娃的,或许可以从中寻找到一些可行性路径。
首先,提供经济支持,以减轻父母生育抚养孩子的各种负担。
鉴于经济压力是头号难题,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便由此切入,给予生育子女的父母一定的现金奖励。典型如新加坡,对于新生儿的奖励金额可高达每人4万元人民币,如果是第三胎或者以上,该奖励金额还会进一步上升至5.5万元人民币。
现金奖励之外,不少国家还给幼儿提供抚育津贴,主要包括对孩子物质消费成本的补偿与对孩子教育投入的补偿,即养育津贴与教育津贴。
养育津贴方面,瑞典有未满16岁子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普通儿童津贴每月大约有700元人民币,如果该家庭有三个及以上的孩子,则会另有每月700元人民币的附加补贴,费用由政府承担;在日本,根据2004年修订的《儿童补贴法》的规定,一个家庭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可以获得每月每人约310元人民币的补贴,如果有三个及以上孩子,则第三个之后的孩子每人每月可以获得约650元人民币的补贴,补贴年限从出生直到小学三年级。
教育津贴方面,法国孩子的托儿费完全由政府报销,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政府还会出资雇佣保姆去家里照顾;在新加坡,政府会支付高额的托儿费给生育孩子的家庭,即使是没有工作的妇女也可享有托儿津贴。
与此同时,很多国家还在减税降费上做文章。例如,德国、意大利、瑞典、丹麦和比利时的生育给付和每月的生活津贴都无须缴税;芬兰的生育给付、生活津贴、托儿津贴、育儿津贴等都可以进行税前抵扣;而新加坡税务减免的人员范围不仅包括孩子的父母,还包括祖父母甚至帮助照看孩子的女佣。
其次,是在住房和育儿方面提供福利。
房子对于普天之下的老百姓而言,都是最为关心的头等大事,然而很多地方由于房价过高,严重挤压了年轻人的可支配收入,生娃也不得不一拖再拖。为此,不少国家积极推动住房福利的普及,以求激发出居民的生育热情。
例如,新加坡政府允许有子女的夫妇优先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组屋”,而且年轻夫妻可以分两次支付新组屋的定金;而韩国的《低生育老龄社会基本计划》中明确规定,每年提供5万户的住宅援助,援助目标是没有住宅且收入较低的新婚夫妇。
还有很多国家会着力改善孕期与母婴保健服务,加大对生育困难人群的支持力度。典型如新加坡,政府部门会承担生育困难人群75%的辅助生育技术治疗的各项费用,而韩国则会对于孕妇的产前检查费用予以补贴,对新生儿实施医疗服务援助,且对新生儿的预防接种给予补贴。
此外,不少国家还会基于本国国情,从婚恋等方面入手来营造鼓励生育的社会氛围。以日本为例,政府部门会将政策范围扩展到恋爱与婚姻领域的援助,为年轻人组建家庭提供咨询,并通过大力宣传来纠正性别分工和职场优先的企业氛围。
再次,尽力减少父母工作和家庭时间安排方面的冲突。
对于那些担心生育子女而影响自己职业发展的人群,很多国家都通过增加带薪产假、带薪育儿假或临时假、无薪育儿假、父亲假等方式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荷兰,女性员工可以申请最长6个月的育儿假,足够她们安心在家抚养孩子,并且无须担心以后无法重返职场;法国、瑞典、葡萄牙等国家还给予男性带薪假期,以便父亲能够在照顾婴儿方面给予妻子支持和帮助。
而在一些产假或育儿假较短的国家,政府会致力于让照料孩子的父母亲在弹性工作制下就业,或者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居家办公,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在此方面都有所实践。
最后,为子女入托入学创造便利。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父母共同的夙愿,子女教育无疑是他们极为关心的一环。为此,不少国家着力增加各类学期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服务供给。
比如日本,自1994起先后制订并施行了“天使计划”、“新天使计划”及《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主要措施包括充实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和保育工作,实施社区育儿援助等;2007年开始还实施“放学后孩子计划”,使得孩子们在放学后也有安全及健康的活动场所;不仅如此,日本还通过上学援助、学费减免、发放奖学金等方式来减轻家庭的教育费负担。
再如法国,不仅出台政策鼓励雇主在职场内设立育儿设施,还会对那些投资兴建托儿机构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以上内容,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虽然世界各国在鼓励生育方面的做法不尽相同,但传递出来的一些共性理念是耐人寻味的,而这些也是我们需要参考借鉴的地方。
一则,要全面考虑生命周期各个阶段面临的不同困难。
如前文所说,生娃与否已是广大年轻人的一种理性选择,这又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除了一些民族风俗或是文化传统外,经济实力、时间限制、个人偏好、身体素质等都会左右人们的生育决策。因此,鼓励生育的政策也应从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充分考虑。
具体来说,在制定鼓励生育的社会政策时,应先将生育和养育子女的过程进行细分,对每个阶段的主要障碍与实际困难做出详细分析,然后再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之道。而在政策设计方面,需要充分秉承“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理念,既要从全局和长远出发,又要兼顾好具体事情。
二则,要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
诚如人民日报海外版的一篇文章所说:“生娃是家事,也是国事。”既然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每一个人必然无法独善其身,因而有必要充分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来予以支持,仅靠政府出台政策是不够的。
欧美国家在制定社会政策时,格外强调企业主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产妇或其配偶休产假和育儿假期间所获得的补贴,有相当一部分由企业承担,有一些育儿设施也由企业兴建,等等。而在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国家,更提倡构建一个全社会成员相互合作的育儿体系,充分挖掘社区居民互助的潜力与积极性,强调社区在儿童安全保护方面的作用,等等。
三则,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孩子的利益。
孩子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若想鼓励生育,势必要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来给予相应的支持。虽说补贴、减税或假期等福利都落在了父母头上,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孩子获得充分的营养、足够的关爱与陪伴。因此,有关部门应对一个孩子从孕期到出生再到成长各阶段都予以高度关注,并通过提高各种福利待遇来切实解决国民生育的后顾之忧。
此外,我们必须清楚的事实是:一旦人们的生育意愿与行为观念等因素改变,鼓励生育的社会政策若要见效,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来发酵。所以,我们理应做好生育水平继续走低的准备,并真正通过各种方式来解决国人面临的困难与障碍,并将其落实到位。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作者为苏宁金融研究院消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