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刚刚消息,官司缠身的壹传媒黎智英,被控欺诈后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在两案中均被拒保释,还押于赤柱监狱。

黎智英今(23日)早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一并就两案申请保释。案件由法官李运腾处理,他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释外出。



据港媒报道,黎智英保释条件包括:须交出1000万港元保释金、3名人事担保各10万元、不得离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应讯外,他不得离开住所,并须交出全部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另外,黎智英还需承诺在保释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国政府官员会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包括电视、网上社交媒体,以及不得发表文章,直接或间接要求外国制裁及参与敌对行动。

对于有网友对黎智英等人获准保释的不解,港媒曾在报道中引用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此前言论表示,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释制度不等于直接把人放了,而是类似于内地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一位熟悉香港事务的专家也表示,保释不等于释放,司法程序摆在那里,他迟早要面对法院的审判。



18日,黎智英身穿囚服被转往被转往赤柱监狱继续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