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晚,编剧@宋方金 在微博上发布了“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第二批联名签署名单,加上第一批,共156名同仁。



@宋方金称,“同气连枝,同声相应。为了光遇见光,大家遇见了彼此。”



@宋方金 图

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点名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屡屡以导师、嘉宾的身份出现在各种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联名信中称,这种一切唯收视率论、流量论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反感,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被全行业大佬点名怒骂,但这俩毫无底线的顶流又赢了?

于正郭敬明,又上风口浪尖。

昨天凌晨,111位编剧和制片人联合签名,抵制影视市场不断为郭敬明、于正等抄袭剽窃者提供炒作舞台。

并呼吁:他们不应该成为榜样!



传闻征求自愿签名的时间非常短。

但很快就达到了112人。



只能说,业内苦于正郭敬明抄袭久矣。

就差一个人揭竿而起。



但意外的是,这次抵制却有些翻车。

因为112位抵制者中有两个编剧的作品,也有抄袭风波。

《甄嬛传》,《三生三世枕上书》:



当然,不是说这两位编剧抄袭。

而是他们进行改编的原著小说,一直有抄袭争议(法院没判)。

所以很多网友称:

“这帮人(抵制者),就是看别人挣钱眼红。”



“我们都抄袭,凭什么你于正郭敬明比我们赚的多?抵制!”



“一群抄袭狂联名抵制另一个抄袭狂???”



所长也是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局面。

“一群抄袭狂”真不至于…

111位编剧里有两个有争议的人,也谈不上一群抄袭狂吧?

于郭二人,可都是法院判定的实锤。




那些抵制者绝大多数都是原创编剧:

《鬼子来了》的史建全,《人间正道是沧桑》的严从华,《士兵突击》的张谦,《山楂树之恋》的阿美,《老炮儿》《心花怒放》的董润年……

被抄袭的庄羽、琼瑶也在其中。




难道他们不该抵制郭于吗?说他们是一群抄袭者,未免太过了。

还有嘲讽他们“看别人挣钱眼红”的?又是什么离谱发言?

这种想法太狭隘了。

没有那些编剧营造的创作者环境,恐怕贵圈早就烂透了吧?

如果从这次大规模抵制里只看到“眼红想挣钱”,又和于郭两人有什么区别?

现在对于郭板上钉钉的抄袭,都这么不以为意了吗?




他俩几乎是从出道,一直抄到了今天。

于正第一部正式挂名的作品,是2003年的《带我飞带我走》。

剧本初稿是由《萌芽》杂志副主编傅星完成。

但于正改完后,竟然瞒着对方,自己一人署名将剧本出版成了同名图书。



拍成剧后,编剧也只报了自己的名字。



事发后,傅星非常生气,于正立马写了“道歉纸条”求饶,最后约定赔偿3万稿费。

当时傅星念他是新人,并未追究不放。

谁能想到呢?

十几年过去,于正不仅一分钱没赔偿,抄袭气焰还愈演愈烈。



新民晚报

后来他的作品,几乎每部剧都有“抄袭”之嫌:

《楚留香传奇》抄《火舞黄沙》,《胭脂雪》抄《凤凰四重奏》,《大清后宫》抄《金枝欲孽》,《玫瑰江湖》抄袭《楚汉骄雄》,《锁清秋》抄《恨锁金瓶》,《最后的格格》抄袭《汇通天下》,《贤妻良母》抄《家好月圆》,《宫锁心玉》像极了《步步惊心》,《美人心计》借鉴《未央·沉浮》,《美人天下》和美剧《越狱》雷同……

算是罄竹难书。




网络上骂声一片,称他为于抄抄。



但对此,于正丝毫不以为意。

表示自己被质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红了呀,不红的人谁还会去挑这些东西!”

业内对于正也有很多批评的声音。

他同样无视:“他们纯粹就是嫉妒我成功!”

和今天网友的说法一模一样:

“这群抵制者就是利益受到了威胁,和当时相声界抵制郭德纲一样。”





郭德纲抄袭了?剽窃了?倒了八辈子霉,要和这两人比较。



不过,于正当时的确“成功”了。

有媒体评他为年度编剧,还以2400万收入登上了“2013年编剧作家富豪榜”。

他也愈发春风得意:

“我气死你们,我写的爽就可以了,我收视第一就可以了。”



甚至一直向其他人传授自己的“20%理论”:

抄袭只要不超过20%就能高枕无忧。



还得意洋洋地表示:

“说郭敬明抄袭,是因为人家告他,他输了。我抄袭的话,怎么从来没有人告我?”



这嚣张…

官司说来就来:2014年,琼瑶起诉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了自己的《梅花烙》。

于正回应依旧在狡辩:

“借鉴不是问题,琼瑶告我是前辈对后辈的打压。”



这恶人先告状…



好在,法律有真相。

2014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改编权一事成立,判决于正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但于正只赔了钱,却并未道歉。



和他一样的还有郭敬明,也是第一部正式作品就涉嫌抄袭。

还都是在2003年:

《幻城》被指抄袭日漫《圣传》。



这缘分。

“过于巧合”CP锁死。



同年,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又被控抄袭。

不仅情节和庄羽的《圈里圈外》雷同,对白还大量“借鉴”了王朔的《顽主》。



庄羽耗费三年起诉郭敬明,终于胜诉。

法院判决他赔偿并道歉。



但郭敬明同样只赔钱,却拒绝道歉:

“我不会道歉!哪怕只是简单一句话,我绝不会迫于压力,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所有喜欢看我文字的人的希望。”



好家伙,什么原则?又如何辛苦?

这话轮得到抄袭者来说吗?

王朔倒是没起诉郭敬明,而是直接开骂:

“我只知道出过一个小偷叫郭敬明。他的行为算什么?对我们来说算入室盗窃。我就不知道法院判他道歉,他为什么不道歉?按说你不道歉,法院可以强制拘你。说实在的,像这种人不能再出书了,除非道歉,道歉就是好孩子,如果不道歉,那我以后也剽窃别人。盗版都能枪毙,他比盗版更可恶,署名权都侵犯了!”



郭敬明同样不以为意。

只对读者表示:

不要对我未来的作品有偏见。



怎么是准备痛改前非,不再抄袭了吗?

并没有,他还是继续借鉴:

《夏至未至》抄袭日本漫画《NANA》,《悲伤逆流成河》借鉴《年华是无效信》,《爵迹》抄袭日本漫画《Fate》…

借鉴完小说,又借鉴电影。

《小时代》借鉴《穿Prada的女王》,《爵迹》借鉴各种日漫电影…



他也和于正一样,赚了很多钱,出了很多名,常见于作家富豪榜。

“在作家圈子我很舒服。就是出席任何作家领域的活动也好,什么也好,位置都很高,没有人可以跟你抗衡的那种。”

好家伙,这“没人抗衡只手遮天”。

正经作家谁混你那个圈啊?



他也同样认为自己很成功,那就没有错。

甚至称:

“我就是这个时代的中国梦。”



一度春风得意。

票房成功,粉丝无数。

拿着金钱向世界疯狂开炮。



而于正郭敬明的变故,也大都在5年前。

于正被琼瑶起诉,首次遭到业内抵制。

郭敬明爵迹大亏,粉丝受众不再。



所长一度以为,他俩会就此消沉下去。

但谁能想到呢?

这两年他们又杀了回来。

郭敬明参加了《演员请就位》,于正也有《演技派》《我就是演员》等数个节目。

他们坐在导师台,上蹿下跳地点评着影视圈。



纷纷掌握了新的财富密码,那就是被骂:

在大众舆论里做一个情绪输出的靶子。

节目组明白,郭于也明白,如今的骂声可太值钱了。

所以于正每天在微博爆料胡乱发言,掀起惊涛骇浪。



郭敬明更是如此:

把“被骂”这个生意,做到了极致。



郭敬明的《小时代》里曾写:

“愿人们的爱恨,为我加冕。”

他做到了,前10年靠粉丝的“爱”走向王座;如今则靠着骂声和争议继续滋养自己。



甚至靠骂声,反哺自己涉嫌抄袭的作品。




说起来也是讽刺,国内优秀编剧也有很多。

最后,却是郭敬明和于正这两位“岁月神偷”,成为了最大赢家。



掘金年代,资本为王,而资本是没有是非观的。

郭于两人同样没有,他们几乎是资本最好的旗手。

资本的原始积累,是暴力,是抢夺,是偷窃。

郭于两人一样,原始积累阶段,“每个毛孔都滴着原创者的血泪,都透着肮脏的东西”。

可他们和资本,又总是能把这些轻松洗白。



#于正真敢说#,#郭敬明审美真好#,#小四真性情#,#于正拍剧确实可以#……

什么叫劣币驱逐良币?

这就是:两个板上钉钉的抄袭者,两个拒不道歉的违法者,在贵圈如鱼得水。

即使被100多位从业者联名抵制,也没什么水花。

甚至还有数万人帮他们说话。



烫知识,郭于一直拒不承认抄袭

如果这次是100位导演联合抵制呢?或者是100位演员?

恐怕郭于立马就服软凉透了吧。

当然,他们没有,毕竟被抄袭的不是他们,他们甚至是从中得利的人。

被劣币驱逐屠杀的不止是良币,还有整个行业的未来。

把抄袭当捷径,把被骂当流量。

这已经快成了整个影视行业的现状。



但在影视内容生产行业,原创才是核心,作品才是保障。

这是最简单的道理。

而如今,屠割原创者的于正郭敬明大获成功…

这树立起了什么“榜样”?又指向了何种未来?

我们大众也该和那些被抄袭的原创者,一起抵制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