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TO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机制,WTO成员间一旦发生贸易纠纷,争议各方首先要通过磋商解决争议。如果磋商失败,争端一方可要求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小组。路透社在报道中称,在专家小组成立之前,两国已进入为期60天的正式磋商期。
根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消息,该案件在2018年年底立案,于今年5月18日做出裁决,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其征收期限为5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12月16日,澳大利亚决定就此裁决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
澳大利亚总理 莫里森 资料图
12月17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对外表示,中方已经收到澳大利亚的磋商请求。他指出,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依法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是根据中国国内业界申请,经充分调查后并依法采取相应的贸易救济措施。高峰对澳大利亚的磋商请求感到遗憾,不过他表示,在接到澳大利亚的磋商请求以后,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商务部此前披露的信息,这是中澳自1972年建交以来,中国对澳大利亚发起的第一起贸易救济调查。同期,澳大利亚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多达10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