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称郭敬明和于正为“文贼”,认为郭敬明、于正在法院判决后,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这样的“文贼”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让他们贩卖“成功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呼吁不要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最后该公开信鼓励所有的影视从业者应该自尊、自律,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拒绝抄袭、剽窃、融梗。文末,联合署名的还有琼瑶、冯元良、高群书、董润年、李正虎等111位影视行业从业人。
111位影视从业者致媒体公开信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