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早上九点,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46岁的劳荣枝站在被告人席上。

这是她逃亡后第一次在公众前露面——穿着米色的外套、内搭黑色毛衣、深色裤子。说话声音细软,身材匀称,皮肤白皙,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

在法庭上,劳荣枝显得很有礼貌。她会在回答问题前说“您好”,也会在审判员允许她陈述观点时说“谢谢”。

庭审中,劳荣枝没提过法子英的名字,只用“他”代替。她描述当年的自己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无知少女,被“他”诱骗,走上犯罪的道路。她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当庭指控法子英对她进行了残酷的肉体和精神折磨。

她承认自己曾在法子英胁迫下配合作案,但始终不承认参与了杀人。“我根本不想伤害他们。”劳荣枝说。

“这不是她逃脱法律惩罚的理由。”今天庭审结束后,法、劳案中受害者妻子的代理律师刘静洁称。她表示,劳荣枝在庭审上的供述与此前向公安机关的供述有出入,“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但由于案件时间久远,当事人多已遭到杀害,许多人证、物证无从查证,且法子英落网后对犯案过程先后做出过不同版本的供述。目前,劳荣枝案仍有许多疑点找不到答案。

明天上午九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一案将继续开庭。对她的审判预计将持续两天。



12月21日早上七点半,法院门口已经聚集着等待旁听的人群。王翀鹏程摄


涉嫌参与四起案件

上午九点,庭审正式开始。

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坐在审判席上,他们的右侧有两排座位,前面坐着四位公诉人,后排是受害者小木匠的妻子朱大红和她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审判席左手边是辩护律师的位置。当天,三名律师出席了庭审。

由于疫情防控,审判庭没设旁听席位,劳荣枝的家属和赶来参加旁听的群众被安排在另外的房间内收看庭审视频。



当事人家属和社会人士参与旁听。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根据法律程序,法官首先要核实被告人身份。劳荣枝的信息和履历被概括成几个关键词:女、九江人、中专毕业。

随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劳荣枝被控三宗罪:故意杀人、抢劫和绑架。涉及四起犯罪事实:其中除了第三起常州案件,法、劳二人没将被害人杀害,其余三起均涉及命案。

检方指控的第一起案件发生在南昌。指控内容为:1996年6月2日,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窜至南昌,在当地租下了一个单元后开始预谋勒索钱财实施绑架。由劳荣枝到当地夜总会坐台物色作案对象。同年7月28日,当地私营业主熊启义被法子英手持尖刀勒索财物并残忍杀害。之后,他们将熊启义肢解,并使用暴力手段进入熊家抢劫,杀死熊的妻女二人。

第二起案件是劳荣枝在1997年10月,和法子英逃到浙江省温州市期间犯下的。检方认为,法子英、劳荣枝绑架了22岁的女子梁晓春和29岁的女子刘素清,抢劫钱财后将她们用皮带、电线勒死。

作案后,法、劳二人逃到常州,犯下一起绑架、抢劫案后逃往合肥,在合肥犯下了第四起案件。起诉书详细地陈述了法、劳二人当年的杀人经过。

1999年7月22日,劳荣枝以熊案相同的手段绑架了当时35岁的私营业主殷建华。为了让殷建华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从合肥市六安路随机找了个木匠陆中明,将其骗到出租屋杀死并分尸。随后殷建华也被杀害。

宣读起诉书期间,劳荣枝一直低着头。

这是21年来劳家人第一次见到劳荣枝。1995年前后,劳荣枝带着自己一万多元的存款和一个小书包离开家。

二哥劳声桥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劳荣枝离家那天。母亲挡着门不让她走,劳荣枝在家里又哭又闹。劳声桥还在生她的气。因为妹妹不仅私自做主辞掉了稳定的教师工作,还任性地要去外地和朋友做生意。他一把拉开母亲,赌气说让她走,她愿意去哪就去哪。“反正在家也是个‘待业青年’了。”12月19日,劳声桥对新京报记者说。

之后劳荣枝再也没回过家。法子英伏法后,劳荣枝逃到厦门,直到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劳荣枝自1996年至1999年,伙同男友法子英流窜作案,在南昌、温州、常州和合肥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和故意杀人犯罪。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称“希望媒体不要妖魔化我”

当天,朱大红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她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参与了庭审。刘静洁宣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时,劳荣枝似乎头痛,时不时用左右手轮换着捂着额头。受害者的诉求是要求劳荣枝赔偿受害者各项损失135万余元。



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南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朱大红表情平静,她的双臂搭在桌子上,像在课堂上认真听讲。21年前,朱大红在法庭上见过杀害丈夫陆中明的人——劳荣枝当时的男朋友法子英,朱大红还记得,那次庭审500多人参与了旁听。朱大红形容,法子英让人感觉“鬼气森森”的。

去年年底,劳荣枝被厦门警方从商场带走时很平静,她谎称自己名叫洪叶娇,是南京人,但马上被警方识破了。她没再挣扎逃跑,还对着警方的镜头露出了微笑。这抹不合时宜的、略显妩媚的微笑气坏了朱大红。“如果我在现场,真想朝她脸上扇两巴掌。”朱大红曾对媒体说。

刘静洁说完,审判长提示劳荣枝坐下。并提醒她,如果身体不适可以提出。劳荣枝柔声细语地说了声谢谢。

“上述指控你是否认可?”审判长问。劳荣枝说:“对不起,法官大人,我不认可。”接着进行了长达近十分钟的自述。

劳荣枝说,她知道当年的案件中自己有不可逃脱的责任,承认自己有罪,希望对陆中明的家属表达歉意。但她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

她说这些年她一直不敢面对前20年的事。她当时只有21岁,法子英诱骗她说外面的钱好赚,她才办理了停薪留职。法子英带了6000元和她去深圳,但不到一个月钱就花完了。她想找工作,法子英不允许。所以他们又回了九江。但很快法子英又要劳荣枝出去,劳想和他分手,法子英不同意,还用劳的家人威胁她。

“我这次回到南昌,有饭吃,有被子盖,觉得很温暖。前20年,我每天活在恐惧中。我好像脱离不了他,钱都在法子英那,我身上不到100块钱,没有高消费。”劳荣枝解释。

说到这里,劳荣枝的声音中带着哭腔。

她停顿了几秒,开始辩解在南昌案中她没有跟法子英合谋。“虽然我很渺小,但我也不屑于做这些乌糟的事。”

劳荣枝还想说。但由于发言内容偏离主题,她的发言被审判员打断。“对不起,我的逻辑很乱。”劳荣枝说,之后又补充了几句,说自己受了胁迫,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人。

针对公诉人对温州、常州和合肥案件的指控,劳荣枝也有异议。她承认自己在这三起案件中配合了法子英,比如在温州案中陪同受害人取钱。也承认作案中所得赃款被两人一起花掉了。

但她仍然坚持,这些都是在法子英胁迫下进行的。“他对我的伤害比对受害人还大,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我的自私,当时我只想活,希望媒体不要妖魔化我。”



劳荣枝的拘留通知书。王翀鹏程摄


案件众多疑点待解

“我到现在都不相信劳荣枝杀人。”庭审前两天,劳声桥对新京报记者说。

在接下来的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询问,对案件细节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根据劳荣枝的回忆和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二十多年前,几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再次重现。

首先是1996年夏天发生在南昌的熊启义全家灭门案。公诉人从共谋坐台、抢劫、踩点等八个方面出示了多项证据,其中包括证人证言、当年法子英的供述、现场勘查、检验报告等。但除了劳荣枝落网后的供述外,大多数证据也曾在1999年用以指控法子英。

据劳荣枝回忆,当年她化名“陈佳”,通过坐台认识了被害人熊启义。她辩称,约熊启义出去是想让他为自己买衣服。但当地天气炎热,熊启义承诺送她一部空调,她才把熊启义带回出租屋。

劳荣枝称,当时她已经和法子英分手。但案发当天,法子英突然闯进出租屋,和熊启义发生剧烈争吵,还用一把长刀威胁她和熊。为了不激怒法子英,劳荣枝绑住了熊。因此不存在“合谋”一说。

但公诉人提出,熊家的邻居曾表示,案发前自家的电话线被剪断,且劳荣枝也供述过,剪断电话线的主意是她建议的。

后来,劳荣枝和法子英拿钥匙去熊启义家认门,杀害熊启义后,于当天凌晨再次潜入他家抢劫,杀害了熊的妻女。

“熊的妻子给钱了吗?”公诉人问。

“我后悔。”劳荣枝说。公诉人又问了一遍,并提醒劳荣枝正面回答问题。劳荣枝回答,“所以说我错了。”

劳荣枝坚称,法子英让她拿些财物就离开熊家,当时熊的妻女还躺在床上,法子英坐在床边。“我没想过他会杀人。”劳荣枝说。她还曾问过熊启义的情况,法子英说已经放了。这个说法和当年法子英的供述基本一致。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认为,熊案是法子英主导实施的,没有证据证明劳荣枝参与了杀人。

作案后,他们返回九江,把抢劫来的现金和手表留给法子英的二姐和妈妈,二人在法家住了几天后离开。

但由于案件已经时间久远,当事人多已遭到杀害,许多人证、物证已经无从查证,比如合肥案中关人的铁笼和几起案件中的凶器已经不在,且法子英落网后对犯案过程先后做出过不同版本的供述,因此目前,劳荣枝案仍有许多疑点找不到答案。

在温州、常州和合肥发生的三起案件中,劳荣枝也只承认协助、配合了法子英犯案,没有参与杀人,坚称协助也是被强迫的。但公诉人多次提到,有证据证明二人作案时属于分工合作,不存在胁迫。

比如常州的绑架、抢劫案中,受害者刘华——法、劳四起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曾说,他被绑架期间,听见劳荣枝对法子英说,我去取钱,如果一个小时没回来,你就把他杀了逃走。法子英说好。

还有合肥案。当年,劳荣枝利用坐台小姐的身份骗殷建华到出租屋,将其关进事先准备好的铁笼里,逼他掏钱。

劳荣枝说,把殷建华关起来前,她还帮忙把笼子从次卧搬到了主卧。“对不起,如果殷建华的家人听到可能会受不了。”劳荣枝说。

案件讯问期间,公诉人问劳荣枝,法子英怎么想到买狗笼。劳荣枝说,她后来知道,法子英是从一档法制节目中获得了启发,模仿别人犯罪。

为了吓唬殷建华,当年法子英随机找了小木匠陆中明,当着殷的面将其杀害,并冻在冰柜里。劳荣枝称她也没有杀害殷建华和陆中明。但检方认为,法、劳二人是合作关系,且劳荣枝物色对象,起到了关键作用。

法子英落网后也曾供述过,他去殷家取钱之前嘱咐劳荣枝把殷建华杀了。不过他很快翻供了,改口称殷建华是自己杀的。

“相由心生,我很想把口罩摘下来给大家看。”劳荣枝急着解释。

对温州案举证期间,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当年的证人证言,证词指向劳荣枝参与了对两名女子的抢劫。

“我不愿做的,我的尖叫声比两个小妹妹还大。”劳荣枝说。



庭审结束后,劳荣枝姐姐拦住法援律师的车,她认为此前劳荣枝拒绝家人请律师不是她的本意。王翀鹏程摄

受害人律师质疑劳荣枝“卖惨”

劳荣枝描述自己是一个“心智停留在21岁的人”,极其简单、依赖别人。连出去租房都会被别人骗钱。“你们可能不理解我为什么不逃跑,我那时候太单纯了。”后面,她又提到,当初被法子英胁迫犯案时,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找警方求助。

“法子英是如何胁迫你的?”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在询问环节提问。但马上因“有诱导性”遭到了公诉人的反对,问题改为“这些年和法子英是如何相处的?”

劳荣枝在庭上控诉法子英对自己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严重伤害。之后的庭审中,她反复诉说这段悲惨遭遇。

劳荣枝说,法子英起初对她不错,每次见面都给她带点小礼物,比如糖果之类的。刚出去时帮她洗衣做饭。但没多久他就露出“真面目”。

她形容法子英是“扭曲”、“残暴”的人。她回忆,法子英强迫她发生关系,即使在她打胎、小产当天也不顾她的身体状况;他不允许别的男人对劳荣枝好,多说几句话就要被法子英打骂;在重庆时,法子英出去打麻将时会把她锁在家里,还经常对她施暴,大喊大叫,掐她的脖子,用拳头打她的头。她的头骨都凹陷一块,腿上也常年是淤青的。

“我就是他搞钱和性欲工具。”劳荣枝总结。后来,她对公诉人说,看到法子英被抓时觉得为民除害了。

这点大概是劳荣枝家属也没想到的。去年,二哥劳声桥曾对媒体猜测,法子英应该很爱劳荣枝,因为他们条件太悬殊,法子英肯定十分珍惜妹妹。

劳荣枝在庭审中多次声明自己在法子英的威胁下犯案。“如果这些受害者还活着,他们可以给我作证,我没伤害他们。”劳荣枝说。她几次在庭上提出要求测谎,审判员告诉她,测谎结果不能用作证据,不允准她的请求。

下午四点二十分,法庭对法、劳在合肥犯下的案件进行举证、质证。劳荣枝好像有些累了,说话显得有气无力,也不再极力辩解,“我劝过他不要犯罪,劝不动。”说完,开始掉眼泪。



12月20日,受害者家属朱大红和律师到达南昌。王翀鹏程摄


1999年,合肥案是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实施的最后一起案件。朱大红的丈夫陆中明就是死于那起案件。

庭审中,坐在公诉人身后的朱大红一直面无表情,偶尔低着头。听到陆中明的案件时,她坐直了。陆中明遇害之后,朱大红一个人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和一个老人,生活过得艰苦。但1999年法子英伏法时没有积蓄,她至今未获得赔偿。


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对媒体表示,劳荣枝在庭审上的供述与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有出入,“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在庭上,刘静洁问劳荣枝,你说你被法子英胁迫,当时你成年了吗?劳荣枝说是,我想赎罪。刘静洁接着问,这20年你有积蓄吗?你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吗?你怎么赔偿?劳荣枝说愿意赔偿,但只有3万块,会尽其所有赔偿。

刘静洁认为,劳荣枝在庭上“卖惨”。“当年法子英的钱都被劳荣枝卷走了,不是她对被害人说一句‘对不起’就能免除处罚的。”

劳荣枝案质证:“我鄙视抢劫杀人的行为 我承认我犯罪”


12月21日下午,劳荣枝被指控故意杀人、绑架、抢劫一案继续开庭。在质证阶段,法子英和劳荣枝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的抢劫、杀人案件更多细节被曝光。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旁听庭审了解到,为帮助法子英实施抢劫,劳荣枝曾为法子英提供了受害人熊某家里的钥匙,且建议法子英剪断受害人及邻居家电话线。

  针对检方出示的证据,劳荣枝称:“我鄙视抢劫杀人的行为,我承认我犯罪,我放弃自我辩解,但确实没有合谋,我内心一直备受煎熬。南昌案发后我已经被通缉,不敢报警。我的人生就是悲剧,所以这20多年我常去教堂,就是为了维持良好的形象。”

  劳荣枝辩护律师称,虽可以证实劳荣枝是同犯,但无法证明系合谋。希望法庭能结合证据予以审理。

  ▲12月21日,江西南昌,劳荣枝当庭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部分犯罪事实指控不准确,她系被胁迫。图片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昌案:手绘平面图与现场高度相似

  1996年7月,22岁的劳荣枝在南昌娱乐场所坐台时认识了熊某,与熊某相熟后,熊某曾将劳荣枝带回了家,劳荣枝也从其身上拿到了熊某家的钥匙。

  7月28日,劳荣枝将熊某诱骗至南昌的租住处后,法子英持刀对熊某进行生命威胁并实施抢劫杀人。事后,法子英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劳荣枝拿到的钥匙打开了熊某家的门。“打开门后,熊某的妻子和女儿在家。法子英强奸了熊某的妻子,又将她和3岁的女儿杀害。当时法子英没有开灯,只是让我去翻她家的柜子。我一共找到了5000块钱现金。”劳荣枝说。

  检方出具的勘验现场记录、证人证言、法子英及劳荣枝供述等证据显示,熊某家邻居曾表示案发时自家的电话线被剪断,且劳荣枝也在此前的供述中提到为了保险起见她曾建议法子英剪断熊某家和其邻居家的电话线。

  在检方出具的证据中上游新闻记者看到,落网后,劳荣枝曾手绘了一张熊某家的平面图,与公安机关在调查阶段拍摄的熊某家格局照片高度相似。

  检方出具的劳荣枝与法子英在南昌出租屋的照片显示,杀害熊某的出租屋为一室一厅民居,当时家里还有生活的痕迹,除在卧室衣柜镜面上提取到法子英的一枚指纹外,还发现厨房地面有菜刀,且卫生间发现的尸块也系熊某本人。

  法子英的母亲称,案发后,法子英和劳荣枝曾在法子英的妈妈家居住了一段时间,并将抢劫的部分现金和手表交给了法子英的妈妈。期间法子英的家人将抢劫的手表进行变卖,获利了1万多元。

  对于检方出示的证据,劳荣枝辩称:“我是被逼的,法子英说带我去熊某家要钱,我不知道怎么最后却是入室抢劫。我不屑用抢劫这种方式赚钱,也没有犯罪的动机。法子英只是和我说他放了熊某,所以对于杀人行为我真的不知情,更不是合谋。杀害熊某家人的情况我也没有看到。但毕竟死了这么多人,我愿意承担责任。”

  劳荣枝辩护律师表示,对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没有疑义,但虽然可以证实劳荣枝是同案犯,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劳荣枝参与了杀人,且在案发现场。因此可以说,劳荣枝不是共谋,案件是法子英主导实施的,而不是合谋杀人。另外,劳荣枝没有时间处置所抢劫的财物,因此财物处置的情况劳荣枝也是不知情的。

  ▲12月21日,江西南昌,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图片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案:见坐台女戴欧米伽手表起歹意

  1997年,在南昌作案后,劳荣枝和法子英逃往浙江省温州市。因两人没有结婚证分别在两个招待所居住。期间,法子英再次让劳荣枝到KTV坐台物色抢劫对象。劳荣枝遇到了同为坐台女的梁某。劳荣枝看到梁某的手上戴着一块欧米伽手表,便将梁某有钱的情况告诉了法子英。于是,法子英将梁某当做了目标。

  “我们一天的开支在200元,花费真的非常大。我没有抢劫的故意,我真的是想租个房子。”劳荣枝说。

  检方出示的劳荣枝、法子英供述及证人证言、现场勘查、尸检报告显示,1997年10月10日,法子英要求劳荣枝以租房子为由前往梁某家。到达梁某家后,法子英持刀对梁某进行威胁,要求梁某躺在家里的床上。随后,劳荣枝用梁某家的皮带、电线及绳子对梁某进行了捆绑。之后,劳荣枝取走了梁某的手表、手机。因没抢到什么东西,两人心有不甘,再次对其进行威胁。为了保命,梁某称KTV老板刘某有钱,因知道刘某有钱,劳荣枝告诉法子英后,法子英要求梁某打电话将刘某也叫到了出租屋。

  刘某来到梁某出租屋后,法子英在用刀威胁刘某的同时,劳荣枝再次用梁某家的充电线将刘某进行捆绑。随后,劳荣枝受法子英指示,取走刘某存折上的钱后逃离现场,并根据法子英的要求前往事先约定地点,待法子英赶到后,两人逃离温州。此时,梁某、刘某已经遇害。

  对于温州案的情况,劳荣枝说:“我就是想租房,我同情女性,我也没有触碰过她们,所以我没有实施过捆绑。刘也是梁叫来的,我承认我参与抢劫,但是我没有抢劫的故意。我只是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法子英的控制欲很强,别人摸我手、腿,他都要上去打人。我劝说他不要伤害她们,但是法子英不会听我的。长期的打骂,让我对他产生了恐惧,如果不是他我不会去实施犯罪,钱都是交给他的,我只是暂时保管。”

  劳荣枝辩护律师认为,在温州案件中,劳荣枝并没有参与杀人,且目前证据也无法证明劳荣枝有杀人的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劳荣枝对于检方出具的她此前供述内容并没有太多疑义,但始终辩解称其是受法子英的指使,并请求进行测谎仪测谎。但检方认为,劳荣枝的质证意见没有依据,在温州案件中劳荣枝与法子英具有相当作用,不是听从,也不是受胁迫。建议法庭对劳荣枝的质证意见不予认可。

  常州案:曾拧紧过受害人脖子上铁丝

  1998年夏天,为了事实抢劫,劳荣枝和法子英逃到了江苏常州。为了物色抢劫对象,劳荣枝再次成了坐台小姐。法子英曾供述称,劳荣枝成了坐台小姐不久后认识了刘某。于是,劳荣枝将刘某诱骗到租住处后,两人对刘某实施了抢劫。在抢劫过程中,法子英用刀威胁刘某的同时,劳荣枝用铁丝对刘某进行捆绑。在绑架过程中,担心暴露的法子英还特意挪开了刘某停下楼下的车。

  刘某被绑架后,曾打电话给其妻子要求按照接头人的要求过来送钱。“我是在KTV认识的坐台小姐,有一天他让我送她回家。到了她家楼下后就千方百计让我去她家。刚进门一个男的就拿刀冲出来,用刀刺破了我的胸。坐台小姐用铁丝绑把我绑在了椅子上。他们问我怎么能弄到钱,我就给我老婆打了电话。那男的说如果我跑就杀了我,我要是不信就找个小工,先当着我的面割下小工耳朵,弄死小工。”受害人刘某在证言中说。

  刘某的妻子也在证言中提到,“我接到老公的电话后,带着六七万钱去了约定地点。之后,一个女的带我去了一处居民楼。我看到我老公手脚都被绑着,嘴里还塞着东西,我就赶紧把钱拿出来。拿了钱那个女的就走了,一个男的又把我绑架了,然后他就想加害我老公,我苦苦哀求才放过我们,后来那个男的就走了。”

  刘某和其妻子口中的男子是法子英,坐台小姐就是劳荣枝。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劳荣枝曾在此前的供述中提到,法子英曾在离开出租屋到刘某车上取钱时对劳荣枝说,如果刘某乱动就用老虎钳拧紧铁丝。法子英离开后,因铁丝有松动,劳荣枝不仅用老虎钳拧紧了铁丝,还曾用老虎钳击打过刘某。

  但在庭审中,劳荣枝否认了用铁丝绑架和用老虎钳施暴的供述。“我不愿意做绑架的事情,当时还劝阻过法子英。我很喜欢常州,希望能留下来好好生活,而且我知道当时我们已经被通缉了。但是遭到了法子英的暴打。绑架刘某确实是我和法子英共同谋划的,但是我没有对刘某施暴,没有恐吓过刘某。”劳荣枝说,

  针对检方出具的证据,劳荣枝辩护律师认为,在常州案件中,绑架对象是法子英确定的,绑架过程主要是法子英实施的,劳荣枝只是起到一个配合作用。检方却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劳荣枝对受害人实施了威胁,在绑架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

  ▲12月21日,江西南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案,并设置旁听席,邀请公民参加旁听。图片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案:否认对杀害“小木匠”知情

  1999年6月21日,已犯有多起命案的法子英带着劳荣枝来到合肥。几天后,劳荣枝化名沈林秋成了当地娱乐场所的坐台小姐。并在此过程中认识了受害人殷建华。同年7月22日,殷建华受劳荣枝邀请前往劳荣枝的出租屋欲与其约会。在进入劳荣枝的出租屋后,被法子英绑架,并关进了事先准备好的铁笼中。为了威胁殷建华,并证明有胆量杀人,法子英以修窗户为由将“小木匠”陆中明骗至出租屋内,当着殷建华的面将其杀害。

  为证实劳荣枝的犯罪事实,检方当庭出示了合肥出租屋房东的证人证言、案发现场图片、劳荣枝和法子英供述等相关证据。其中,公安机关现场拍摄图片显示,法子英在对殷某事实抢劫前就已准备好铁笼和老虎钳。出租屋邻居也提到,曾看到两个人将70*100厘米高的铁笼子搬进了法子英的出租屋客厅。法子英曾称铁笼子是用来关狗的。劳荣枝称其知道制作铁笼子的目的,但她虽不支持也没有表示反对。

  “在合肥我曾拉着他去找店面,想做个小生意。但是法子英总是说‘你拉个人来,你拉个人来就好了。’我是真的怕他。”在合肥案的询问过程中,劳荣枝多次哽咽,掩面而泣。劳荣枝称,法子英之所以会制作铁笼,是基于在南昌和温州、常州的经验,担心劳荣枝看不住绑架对象,所以便提出制作铁笼子,待劳荣枝将绑架对象诱骗至出租屋后,直接关进铁笼子。

  但对于杀害殷建华和“小木匠”陆中明的情况,劳荣枝称其没有参与,也很无奈。

  检方认为,劳荣枝坐台是和法子英共谋的,在物色对象过程中,劳荣枝是主要目的实施人,不能认定为不知情。

  ▲12月21日,江西南昌,上午庭审后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图中者)向媒体表示,他代表全家向受害人家属道歉。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小木匠”家属申请赔偿135万,劳荣枝哥哥称不敢认妹妹

  为了见到劳荣枝,12月21日,小木匠妻子朱大红也来到了庭审现场。庭审期间,朱大红始终聚精会神的听着,生怕错过任何细节,视线几乎未离开过劳荣枝。听到劳荣枝供述杀害陆中明的过程,朱大红不断用手摸着眼泪,情绪激动。

  朱大红的代理律师称,陆中明的遇害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20多年时间里,朱大红一家不仅生活困难,心理上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此,综合陆中明的丧葬费、孩子抚养费等相关费用,共计要求赔偿135万元。

  劳荣枝在回答陆中明代理律师提问时表示,愿意倾其所有赔偿受害人,但只有3万元积蓄,愿意用于赔偿。

  12月21日一早,劳荣枝哥哥劳声桥也来到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法庭允许旁听了庭审。看到妹妹劳荣枝站在被告席上,劳声桥一度哽咽。“20多年我都没见过了她,今天见到她我都不敢认这是我妹妹,变化太大了。听她讲述了这些年的情况,她真的太苦了。”劳声桥称,劳荣枝当庭向受害人家属表示道歉,并愿意赔偿,作为劳荣枝的家人,也真诚的向受害人及其家属道歉,愿意和劳荣枝一起承担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

  庭审结束后,“小木匠”的妻子朱大红对于庭审现场的情况不愿多说。其代理律师刘静洁表示,劳荣枝在庭审中的供述与此前其向公安机关的供述相比有很多出入,“可以说是当庭翻供,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12月21日下午,法庭询问和质证程序完成,暂时休庭。12月22日,将继续进行法庭辩论及陈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