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名涉及刑事案的香港人今年八月在中国大陆水域被捕,其中十人近日被深圳当局正式起诉,而两名未成年嫌疑人将如何惩处有可能触发新的争议。
今年8月23日,十二名香港人据报在流亡台湾途中被中国海警拘捕,现时仍被扣押于深圳盐田看守所。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周三公布,就邓棨然、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李宇轩等八人涉嫌偷越边境罪,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中两名未成年疑犯黄临福及廖子文的前景备受关注。检察院表示,将择日对两人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决定。
北京律师莫少平预料,正常情况下,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宣判。
莫少平:“法院有几天审查是否正式受理。从正式受理开始,原则上,正常情况下应该3个月内开完庭做出一审判决。开庭之前至少十天要把起诉书发给被告人,但到底哪天开庭不好确定。”
案中的未成年疑犯有可能不被起诉
他估计,法院有可能采用视像形式审讯,十名涉案港人不会亲自上庭。
莫少平:“视频的方式就是法庭上只有法官、检察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那些人(被告)在看守所里面,通过屏幕和法庭连接。被告就不拉到法庭上了,是在看守所里,通过视频和法庭连接。”
莫少平说,案中的未成年疑犯有可能不被起诉。
莫少平:“在中国大陆,缓刑是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后,符合条件了,那时候由法院来决定的,不是由检察院来决定的。检察院只能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或者对未成年人还有一个延缓起诉,觉得情节比较轻微,暂时不起诉,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先不起诉或者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
港人家属委托的四川律师卢思位表示,给予未成年涉案人的“考察期”为期半年到一年不等。但由于此案没有先例,情况变得复杂,尤其将来在中国大陆还是香港接受“考察”还是未知之数。
卢思位:“我没有办法回答你,因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案子,没有遇到过境外的未成年人不被起诉。在国内就很简单,就留在家里,可能警察局就每个月给你打一次电话。可是这两个小朋友是香港的,那么谁来考察,是委托香港的警署来‘考察’?还是把他们留在大陆?我的理解是会把他们送回香港,可是由香港来‘考察’与香港的法律也不一定衔接。”
被捕十二名港人中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视频截图)
家属要求委托律师面见涉案人及参与辩护过程
十二名港人的家属发表声明,要求当局向他们提供起诉书;允许家属委托律师面见涉案人及参与辩护过程;法院公开审讯案件;提早通知家属开审日期,并允许他们在抵达深圳后,无需隔离十四天。
要求匿名的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十二港人案到了这个阶段,家属聘请的律师难以介入。
法律界人士:“官派律师基本上确定了这案子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开,起诉书是不会提供给他们(家属)的。 法律上也没有这个规定,如果深圳方面暗箱操作的话,我估计他们是拿不到起诉书的。家属委托的律师介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它(当局)在前两个阶段已经违法了。“
法律界人士表示,所谓的审讯可能只是走过场。
法律界人士:“譬如以疫情或法院容纳人数有限为由,以各种理由把关心案子的人挡在外面。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把所有人都搞定了,演一场戏吧。”
根据中国大陆刑法,偷越边境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他人偷越边境则可判监两至七年及罚款,情节严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