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的张秀香家里,来了几位不速之客,不但直接住进了张家,而且态度非常不友善。说起这事张秀香和他的家人特别无语,说这几位不是别人,正是这房子以前的房主罗老太太的家人们。

张秀香家人说,老太太多年前以五十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他们,之后老太太就一直在东北生活,可就在最近,已经八十多岁的老人家突然拉着女儿跟侄女就上门了,说想要回自己的房子。

这么离谱的要求,张秀香家人当然不同意。




一套面积一百平米的房子位于北京海淀区的三环外,现在市价已经是五六万一个平米了,老太太想要回房子也可以,至少得按现行的行情出钱再说。可是老太太一听这话,做出了一个让张家瞠目结舌的举动,直接带人住进了张家,赖着不走了。

老人态度很明确,反正我岁数那么大了,你们也不能把我怎么着。就这样两家人同屋而居,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三四个月。而张家家人的做法也让人费解,没有报警反而趁着老太太外出,把房门封死,然后自家全部租房子住。



张家人的举动太不合常理了,这是罗老太太的女婿说话了,张家人不敢报警,因为这房子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张秀香手上没有买房协议和房产证。罗老太太的女婿,说出实情,这房子是当初罗老太太去东北辽阳,向张秀香家借钱抵押给他们的。

张秀香听了罗家人的这一席话,气不打一出来,他是虽然没有过户房产,没有买卖房屋的合同,但是这房子确实是买来的,而且还有很多证据。接着张秀香拿出了一张收条,上面清楚地写着收到张秀香人民币五十万元整,下面是老太太的签字。



除了一张收据,张家人还有全部的房屋资料,所有的有关手续。据张家人说,都是罗老太太亲手交给他们的。最后张家人拿出了关键证据,那就是罗老太太的遗嘱,上面清晰地写着,房子由张秀香继承。

张家人说罗老太太现在想要回房子的原因其实也并不复杂,甚至相当简单。现在房价相比以前涨了近十倍,对任何人都是一种诱惑。而且张家人说,这套房子在五年间重新装修了一番,现在市场价大概已经要五百万了。



罗老太太女婿还有话要说,他首先坚持老太太跟张家人确实是抵押借贷关系,那些资料以及所谓的遗嘱都是作为抵押交给张家人的,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收条上的签名,完全是罗老太太被忽悠了。

这房子其实是因为人情,作为借款抵押的意思,交给了张秀香,让他们暂时居住在这,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当他们回来还钱的时候,张家人却霸占了属于罗老太太的房子。



但是虽然没有完成过户,但是罗老太太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书,连同房子的全交到了张秀香的手上,还写了房款收条,立了一份遗嘱。这虽然不是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但这就是一个房屋买卖协议。

两边是争执不下,最终罗老太太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张秀香提出了反诉。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双方均认可那份遗嘱是虚假意思,虚假意思表示应属无效。罗老太太主张抵押借款关系,但并没有与张秀香签订书面的房屋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且实际上将房屋转移给张女士,因此,张家人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合法权利。



罗家人不服,提出了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买房不是儿戏,应该严格遵照房产交易部门的相关规定,哪怕过户手续暂时不能办理,也一定要做公证。不管是房屋买卖还是相互借钱,该有的程序都应该清楚明白涉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