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南京失联女大学生李倩月父亲 李胜在官方社交媒体称收到了律师信息,女儿李倩月遇害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检察院收到洪峤辩护律师提交的对洪峤精神状况进行鉴定的申请。

今年7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居民洪峤和女友李倩月在南京栖霞区某小区发生争吵后,李倩月于7月9日独自前往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后失踪。李胜表示,当时洪峤曾故意把李倩月的失踪,与偷渡、贩毒、赌博等事件联系起来时。



8月4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杀人,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倩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11月9日,李胜来到西双版纳州,通过其代理律师了解到详细案情。李倩月的男友洪峤长期冒充“国家安全人员”“首长警卫”,并以此身份招募了听命于他的几名小弟。因感情纠纷对李倩月起杀心后,洪某告诉小弟张某光、曹某青,李倩月知晓的信息已经“危害国家安全”,并指使两人将其杀害。

李胜觉得洪峤如果真的是精神病人,指挥两个正常人去杀害他人,难以信服。如果三个人都是精神病,形成了一个精神病团伙杀人,并且思维缜密、计划周全地去策划、实施杀人计划,更不符合常理。他觉得这一定是三个人都想作假,都希望逃避刑事处罚。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犯罪嫌疑人代理人或家属有权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除非有明确证据确认对方没有精神疾病,不然大多数时候司法机关都会同意申请,进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和专业机构鉴定精神情况的流程。这是司法保证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必要程序。

在专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后,如果证明确实没有精神疾病则会根据犯罪事实正常审理宣判,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并不会对量刑结果有影响。如果鉴定的确有精神疾病的存在,则会根据具体情况量刑,如果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男友要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12月12日,开屏新闻记者从南京遇害女大学生李倩月父亲李胜处获悉,李倩月遇害一案由西双版纳州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洪某的代理律师向警方提出应对洪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对此,有律师表示,提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犯罪嫌疑人应具有的基本公民权利,但如果洪某是精神病人,却能够指挥另外两人作案有违常理。如果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精神病人”,那只能说明,三人都想逃避刑事处罚。



李倩月

李倩月父亲:洪某心思缜密 曾故意将女儿“去向”引向国外

12月12日14时29分,李胜在新浪微博发文称“今天收到律师信息,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收到洪某辩护律师提交的对洪某精神状况进行鉴定的申请。女儿遇害已五个多月了,我们很悲痛,也很无助。希望司法机关尽快还她一个公道,好让她早日回家。”



李胜微博截图

今年7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居民洪某和女友李倩月在南京栖霞区某小区发生争吵后,李倩月于7月9日独自前往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后失踪。失联20多天之后,其男友洪某与李倩月的家人选择向警方求助。李胜也曾前往勐海县寻找女儿的下落。



李倩月父亲李胜

李胜强调,在他看来洪某心思非常缜密,作案后为掩盖罪行,其言行并不慌乱。不仅陪同报警,还为寻找李倩月“出谋划策”,有意引导李家人朝错误方向寻找女儿。

李胜提供的一段与洪某通话录音显示,李胜前往勐海县寻找女儿之后,洪某“分析”称,“李倩月乘飞机到达西双版纳后,应是乘坐朋友的车走的。如果是偷渡去缅甸的话,她走小路出境口岸也没有办法(查询)。并称,她可能和毒贩、境外赌博人员接触,凭李倩月一个人是不敢偷渡的,应该是有人陪同,不知道与她同行(偷渡)的人是否会带有毒品。”

洪某还“分析”称,李倩月住宿可能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并建议家属向当地出租车司机出示李倩月照片以便于寻找。

李胜说,当在电话中听到洪某故意把李倩月的失踪,与偷渡、贩毒、赌博等事件联系起来时,李胜已经怀疑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按照他对女儿的了解,李倩月的规划是在南京生活,提升学历,以后开一个小店安安稳稳过日子,绝对不可能与贩毒、赌博、偷渡沾上半点关系。据此,他也向勐海警方说出了他对洪某的怀疑。

李父认为洪某不可能有精神病

8月4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杀人,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倩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11月9日,李胜来到西双版纳州,通过其代理律师了解到详细案情。李倩月的男友洪某长期冒充“国家安全人员”“首长警卫”,并以此身份招募了听命于他的几名小弟。因感情纠纷对李倩月起杀心后,洪某告诉小弟张某光、曹某青,李倩月知晓的信息已经“危害国家安全”,并指使两人将其杀害。



李倩月生前与洪某的合照

得知真相后,李胜表示 :“失去了女儿,赔偿再多的钱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他是有预谋地,残忍地杀害了我女儿,我们永远不会谅解他,我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给予公平公正的审判。”

12月12日,李胜接到其代理律师的电话,称洪某的代理律师提出应对洪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以案件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我想不通,洪某这样心思缜密,都能够指使别人去杀人了,他真的会有精神病吗?”李胜致电开屏新闻记者时说,他认为洪某不可能患有精神疾病,要求做鉴定是想逃避法律制裁。而对于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否要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问题,李胜表示暂不清楚。

对此,开屏新闻记者致电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但电话未能接通。勐海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称,是否退回补充侦查不便透露。

律师:一个精神病人能够指挥另外两人作案吗?

对此,云南耀律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杨柱表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司法机关都有权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这是犯罪嫌疑人应具有的公民权利,也应该维护。但一个精神病人不可能指使另外两个人去杀害他人,这违背常理,难以让人信服。“一个精神病人怎么可能有如此缜密的心思?一个正常人指挥两个精神病人去干坏事才符合常理”。

如果其他两个犯罪嫌疑人也申请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也可以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后三个人都有精神病,形成了一个精神病团伙杀人,并且思维缜密、计划周全地去策划、实施杀人计划,这明显也违返常理。这只能说明三个人都想作假,都希望逃避刑事处罚。

杨柱律师说:“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但司法机关也有权驳回申请。如果我是公检法的办案人员,依据基本常识,我是不会允许鉴定的。一个精神病人指导正常人杀人,或三个精神病人合谋杀人,就是一个出闹剧,这恰好证明犯罪嫌疑人想逃避处罚。如果没有精神病的迹象,鉴定都没有必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