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针对网友反映的民警、辅警在施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望江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已成立调查组,将对该事件的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望江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民警是否必须具备游泳技能?民警的日常训练中是否包括水上救援?12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多位基层民警、警校学员、公安局内部技能培训干部等多处了解到,目前我国公安民警在职业技能上,并未对必须掌握游泳技能进行硬性要求,也并未规定入职民警必须学会水上救援技能。
【基层民警】
是否会游泳未作硬性规定
多因各地公安局属地环境而存在不同
河南省正阳县某派出所民警代警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对于一名合格警察的基本要求主要为掌握擒拿格斗等基础技能,拥有一定的知识文化素养和基本的政治、法律知识,在体能素质方面并未做特别的要求,游泳也没有作硬性要求,“所以基层民警在游泳这个技能上只能算作个人的本领掌握。”
代警官表示,在实践中是否需要掌握游泳或水上救援技能,主要因各地公安局的属地环境而存在不同。“据我了解,在南方水域较多的地区,会在警察入职后,进行一些基本的水上救援培训。但在北方,则很少有。”
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一民警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对于新入职的警察是否具备游泳技能,以及入职后是否需进行水上救援培训,均未做硬性规定。
【警察招考】
对游泳技能并未做出要求
“会游泳和会水上救援是两回事”
公开资料显示,在我国,要成为有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共有3种途径:通过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参加全国公安院校联考(必须得是警校生)、部队军官转业。
代警官表示,部队涉及水上作战等项目,游泳是必备技能;公务员考试则没有将游泳技能作为必考科目;而公安院校方面,多位警校学生表示游泳并非必修课。
“在警校学习时,学校并没有开设游泳课程,水上救援方面的知识技能也并未专门讲过。”曾在2005年考入警校的赵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他还是警校生时,学校主要传授的是一些制服、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专业技能,并未系统地教授过游泳和水上救援技能,“会游泳和会救援是两个不同的事,水上救援更多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实施。”
此外,通过查询相关网站,红星新闻记者发现,目前各地区警察学院在招生政策方面,虽对考生的体能进行了一定的要求,但对于游泳这一技能却并未做出要求。例如,在浙江警察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中,要求考生在体能测试方面完成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但并未提及游泳方面的技能测试。
同时,在国家公务员招考中,公安类招警中的体能测试也只包括男子/女子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的考核,并未涉及游泳测试。
【警察技能培训干部】
现阶段的水上救援培训较少
一般会联动专业水上救援队处理
“现阶段来说,游泳不是警察的必备技能,相关的水上救援培训也很少。”一位公安局内部技能培训干部罗警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作为基层地方单位的培训学校,每年有新入职的警员后,校方都会在省公安厅的安排下,统一对其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多为一些普遍的应急救援行动,比如应对暴徒时该如何处理、群众需紧急医疗救援时该如何快速施救等,较少有关于水上救援的培训。
罗警官表示,因水上救援涉及的事宜较为专业,目前一般采取的是相关部门联动处理。“也就是说,警察在接到相关指令后,除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外,还要尽快对现场情况作出警情判断,在自己无法完成任务时,立即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援。即遇到火情类,联动119火警部门;遇到疾病类,联动120医疗急救单位;遇到溺水类,则会联动专业的水上救援队。”
对于本次新闻事件中,处警警员的相关做法是否存在失职,罗警官表示,最终定性需根据当地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如果处警警员会游泳,却没有及时施救,那么他肯定是要追责的。”罗警官认为,如果在自身安全都无法确保的情况下盲目施救,最终的结果只会是无法挽回的悲剧。因此,在现阶段的警员培训中,他们要求每个警员在处理险情时,要首先评估实际环境,在积极有效的救援群众同时确保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编辑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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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跳河溺亡 施救警察错了么?中央政法委官微发声
近日
“安徽望江一名17岁女孩投河自杀,
涉事民辅警被指救援不力停职调查”一事
引起网友广泛讨论
冲上知乎问答社区热搜榜第一??
网传现场视频显示
一名女孩站在没过小腿的河里
两名警察从岸边接近女子并尝试与她交流
但女子突然转身跳入深水区
见此情景
岸边的两名警务人员
没有第一时间跟着跳下去救人
随后
陆续又有民警赶到岸边
几位民警尝试手牵手
结成“人绳”下水救人
据网传现场3分10秒的视频显示,女孩开始站在离岸边一米多的河中,水差不多没过她的膝盖,几名警察到场处置。
32秒,两名警察站在岸边,疑似劝解女孩上岸,孰料女孩转身一跃,全身没入水中,围观群众一片惊呼声,有人大呼“快点,快点(救人)”;
66秒,几位民警相互搀扶尝试下水救人,为首的民警进入到水没到腰处决定返回;
1分50秒,一名光头男子跳入水中尝试施救,但女孩身影肉眼已不可见;
2分30分,该光头男子返回靠近岸边的位置,另一位男子则在旁人扔了绳子后跳入水中。
据红星新闻报道,跳水女孩今年17岁,在望江高中读高二,3日因个人原因向学校请假回家。当天,有群众看到该女孩在事发地点附近徘徊了一个小时。女孩被捞上岸后,送往望江县中医院抢救,但不幸人已身亡。
民警施救方式是否不当
观点不一
视频中警务人员的处理方式,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有人指责民警施救不力,如果及时做出有效反应,有可能挽救女子的生命。
还有网友认为,救援警察当时之所以没带救人装备,是因为“这种情况是就近出警的,先到场的大概率是周围的巡警、治安警,他们正好在这片,有情况他们第一时间到场。”
有自称是死者远方亲戚的网友昨天(5日)发文,认为处警民警速度有问题,没有做到位。他说,“旁边有很多围观的群众,他们都会水,想下去救人,但是看到警察在岸边正在救,所有人都在等着警察。警方的速度太慢,导致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间。只要第一时间采取行动,根本就不会有后面的危险。无法接受‘警方凭什么要为一个自杀的女孩牺牲’的舆论。”
有媒体发布了他们和当时出警的雷阳派出所值班民警的对话。据报道,派出所方面表示,警方已经尽力施救,现场情况并非传言中的“见死不救”。深水区有四五米深,岸边非常陡峭,出警的四人都不会游泳,但都脱了衣服准备营救。消防人员亦来到现场下水施救,最后是警方将其打捞上岸。
中央政法委评望江女孩溺亡事件
中国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政法委长安剑”今日发文称,长安君对此从三个角度出发,有三句话想说——
第一句:没有成功挽救生命的救援,就是失败!
舆论场上呼啸而来的,是对民警施救不力的责难:有人质疑不够专业,女孩近在咫尺,却没有抓住时机揪住她。也有人质疑态度不够端正,在抢救生命面前,再快都不为过。有的媒体甚至用“民警凝视女孩溺亡”这样的描述作为标题。
这些都可以理解,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本就是民警责无旁贷的使命:在窗边能抓住跳楼的男子,在桥上能拽住跳桥的姑娘,在洪水中能托举年幼的孩子,等等。这一次面对望江少女,人们自然也希望民警在冰冷的河水中能拉住女孩的手。
人民警察,前面有着“人民”二字,就是要满足老百姓心里对于民警的期待。当然,生命至上,不仅是对被救者的承诺,也是对救人者的关怀。但不幸的是,这一次奇迹并没有发生。因此在人们心里,没能挽救望江投河少女的生命,就是一次失败的救援!
第二句:没有依据事实真相的批评,只会让施救者寒心。
到底是网友质疑的态度问题还是其他问题,相信会有水落石出的调查结论。我们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如果继续让批评的声音恣意流传,只会让施救者寒心。
所有的讨论,都应是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提供镜鉴。所有的不足,都应在下一次大考来临前亡羊补牢。能不能科学施救与讨论民警个人会不会游泳相比,是更加紧迫和严肃的问题。早已有专业人士明确指出,如果不掌握专业知识,仅凭会游泳也无法应付复杂的水域救援工作,更何况是冬季。
作为关注者,决不能因为一次失败的救援而否定全盘。在结果出来之前,贸然的指责只会让曾经奋力救人者伤心。
第三句:当他们走上天台、跨进河流,一切救援都称不上及时。
尽管救援者们都会义无反顾选择用生命去拯救生命,但相比提前干预,现场救援往往是危险最高、代价最高、结果最不确定的一种。我们大家到现在都不清楚孩子自杀的原因。如果事情已到他们决定放弃生命的那一步,那么施救失败的概率也会成倍增加。
最好的救援,是从心出发。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人群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让百姓的郁结有处化解,让百姓的忧愁有处诉说,让人们知道,我们每个人都不会孤立无援,都不会被逼至绝路。
安徽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投河溺亡?目击者:有群众先跳水救人,未见出警民警携带救生工具
12月4日,一段安徽望江县女孩在民警的注视下溺亡的视频引发热议,网友质疑民警处置不当。
12月5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实地探访女生跳河地点。记者在现场看到,女生昨日所站地点是一个距离岸边约两米的水泥台阶。女生跳河后浮在水面上的位置距离水泥台阶两米左右,距离最近的岸边不到五米。
有群众先跳水救人,未见出警民警携带救生工具
当地居民介绍,4日中午12点就见到女生在河堤附近徘徊。下午1点,女生走进水中站立了半个小时,在此期间一直有居民上前劝说,直到警察到来后才离开。
“女孩子在水中站了很长时间,情绪也挺稳定的。后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她回头看了一眼警察才扑向水面的。”目击者方先生介绍。
他告诉记者,女生扑向水面后曾翻过身把脸部浮向水面挣扎近一分钟,围观居民大声呼喊让警察救人。警察过来的时候没带救生衣、救生圈等装备。女生落水后一名围观群众率先翻过警戒线跳入水中搜救,随后才有一名警察系着绳子下河救人。两个小时后,跳河女生的遗体被渔船捞起。
女生平时成绩不错 几天前曾提到月考失利
12月4日,安徽望江一轻生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的事件引发热议。12月5日,溺亡女生同学透露,该女生平日成绩不错,事发几天前她曾表示月考失利。
12月5日,记者来到女生跳河所在地,此处距离女生家约一公里,距离女生所在的学校只有几百米。5日下午,女生溺亡的河边仍不时有人停下来张望讨论,河面上还漂浮着一束白菊花。据了解,跳河溺亡的女生今年17岁,在望江县中学读高二,平日里一家人租住在学校附近的小区。
认识她的同学回忆,她的成绩不错,还上过学校的成绩光荣榜。但几天前学校月考成绩出来后,她曾提到“考炸了”。“提到没考好时她的语气比较轻快,加上她给人的印象一直很乐观,我们都没想过她会自杀。”该同学回忆。该同学还表示,溺亡的女生在校内人缘不错,未听说有校园霸凌情况,“别的班学生有些也认识她,她是很乐观的人,喜欢她的人比想欺负她的人多。”
家中独女 跳河前一天向学校请假回家
12月4日,一段安徽望江女生在警察注视下溺亡的视频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民警救助不当。12月5日,溺亡女生邻居告诉记者,女生为附近高二学生,事发前从学校请假回家。
12月5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跳河女生租住的房子附近,只见屋子房门紧闭。一位邻居介绍,该女生是望江中学高二学生,也是家中独女,父母在学校附近租房陪读。12月3日,女生因为胃不舒服从学校请假回家。白天时女生父母都在外上班,跳河当晚她父亲才知道消息。“我最后见到她是4日早上,当时没感觉她有什么异常。”邻居介绍。
女生跳河地附近居民告诉记者,3日白天及4日中午就曾有人见到她在河边长时间徘徊。“4日中午的时候就见到她在河堤坐了一下,后来她站到河里就有人报警了。”目击者方先生回忆。